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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编号:2015-004

2015-00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

一、会议召开情况

上海新世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称“公司”)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以现场形式召开,会议通知于2015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名,实到5 名,会议由董事长朱政平先生主持。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《上海新世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


二、会议表决情况

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,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: 

1、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》,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; 本议案内容如下:

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股票不超过 2,000,000 股(含2,000,000 股),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2.00 元/股,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,000,000 元(含 4,000,000 元),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,优化公司财务结构、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。具 体 股 票 定 向 发 行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(http://www.neep.cc/)披露的《上海新世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发行方案》。

表决结果:同意票数 5 票,反对票数为 0 票,弃权票数为 0 票。 


2、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<定向发行认购股票协议>的议案》,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;

本议案内容如下:

公司与现所有股东签订的《定向发行认购股票协议》是需附生效条件的协议: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。 

表决结果:同意票数 5 票,反对票数为 0 票,弃权票数为 0 票。 


3、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》,本议案需提交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;本议案内容如下:

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以下内容进行修改:

(1)原章程第一章第五条:“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,000 万元。”现修改为:“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,200 万元。”

(2)原章程第一章第十八条:“公司总股份数为 1,000 万股,全部为普通股。”现修改为:“公司总股份数为 1,200 万股,全部为普通股。”

(3)原章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:“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,依照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,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:

(一)非公开发行股份;

(二)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;

(三)以公积金转增股本;

(四)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” 现修改为:“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,依照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,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:

(一)非公开发行股份;

(二)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;

(三)以公积金转增股本;

(四)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;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,公司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。” 

表决结果:同意票数 5 票,反对票数为 0 票,弃权票数为 0 票。 


4、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发行的议案》,本次议案需提交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 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,包括但不限于:

(1) 定向发行工作需向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、报审;

(2) 定向发行工作主管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;

(3) 定向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;

(4) 公司章程变更后的相关备案工作;

(5) 定向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。 

上述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。

表决结果:同意票数 5 票,反对票数为 0 票,弃权票数为 0 票。


5、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》;本议案内容如下:

公司拟定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,审议相关议案。

表决结果:同意票数 5 票,反对票数为 0 票,弃权票数为 0 票。


三、备查文件

(1)经全体出席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

(2)上海新世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

(3)定向发行认购股票协议 


特此公告。

  

上海新世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

董事会

 2015 年 11 月 3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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